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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为民初心,牢记使命担责——记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赵建军事迹
发布时间:2024-06-12 11:11       来源:阳泉政法委

赵建军,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进入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执行局副局长、局长等职。他在长达25年的法院工作中,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尽职尽责,特别是在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始终不忘为民初心,牢记使命担责,做出了突出成绩。

“老先进”的新作为

赵建军是郊区法院的“一面旗”,曾担任阳泉郊区法院河底镇法庭庭长10多年,任职期间,他根据辖区农村、农民、农业的特点,坚持诉调结合、调解优先,良风善俗和法律法规相结合的方针,入村镇进农家,走访调查,妥善处理了大量家长里短、相邻纠纷的案件,年平均办理案件300多件,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关系和谐作出了贡献,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农民的称赞。个人也由此多次立功受奖,2008年5月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并荣记个人“二等功”,2011年3月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1月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

2013年,郊区法院党组为了加强执行工作,选调赵建军同志任执行局副局长。河底法庭管辖22个村、人口10多万,面积占郊区一半,可以说是一个“小法院”,而执行工作是法院最难做的工作。但赵建军二话不说,走马上任执行局副局长的新岗位。作为郊区法院的“老先进”,赵建军为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需要,一边利用节假日和晚上认真自学与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一边虚心向“老执行”学习执行办案经验,遇到拿捏不准的疑难案件就和大家一起研究探讨,迅速地完成了从民事法官到执行法官的转变。

2016年3月,最高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后,赵建军按照组织上关于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大目标,紧盯“三个90%和一个80%”的核心指标,坚持挂图作战,白天正常办案、外出执行、接待当事人,晚上补充录入执行信息、整理案卷、统计数据,“5加2”,“白加黑”,埋头苦干,扎实工作,补短板、攻难点、提质效,全力开展执行攻坚,确保了郊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三年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他累计办理案件1000余件,仅2018年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47件,执结443件,执结率99.1%,执行标的额达上亿元,执行质效名列全市前茅,均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服务大局克难题

赵建军把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无论是担任河底法庭庭长还是执行局副局长、局长,他都紧紧围绕辖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大局清障开路、保驾护航。郊区杨家庄乡王贵才等75名农民先后进入本地某耐酸陶瓷有限公司打工。2015年,某耐酸陶瓷有限公司停产,法定代表人王某离开阳泉,所欠农民工工资未支付。王贵才等75名农民工讨要工资两年无果,多次到杨家庄乡乡政府上访,后又到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上访。经劝导,农民工到郊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于2017年3月到郊区法院申请执行此案。

郊区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由赵建军具体承办。他在立案当天就启动执行程序,前往某耐酸陶瓷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公司大门紧锁,空无一人。他和执行小组连续送达几天均未见看守人员。经打听,公司白天无人,但晚上有一个看守人员。经早堵晚守,终于找到这个人员。虽送达了法律文书,但法定代表人王某在太原居住,一年中偶尔回一次公司,打电话根本不接。赵建军又根据工商局调取的王某身份信息到太原多方查找终于找到王某。虽经面对面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但王某却以该公司实际经营人是其丈人贾某,而自己只是挂名,公司还欠其借款未还为由不予配合执行。第一次到太原无功而返后,恰逢75名农民工又到郊区政府上访,区委副书记亲自接待,与郊区法院院长沟通后,当场表态:一定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一周后,趁王某放松警惕,赵建军带领执行小组赶赴太原依法将王某拘留。太原当地法院给予大力支持,选派2名精干法警配合执行。一到王某家,赵建军依法亮明身份和态度,要求王某履行法律义务。王某见状,先是情绪激动无理争辫,后是其妻痛哭流涕,经耐心做思想工作将王某带离住所带入警车。在送往太原市公安局看守所的路上,王某态度转化表示愿意回阳泉与农民工当面协商。赵建军向院领导汇报并得到院领导批准后,同意王某意见,连夜将王某拉回阳泉,先与75名农民工的代表进行了协商。第二天,赵建军和执行小组带王某到杨家庄村委会与农民工见了面,双方情绪激动协商未果。第三、四天,赵建军和执行小组继续做双方调解协商工作,在实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一方面依法责令王某尽快变卖公司财产,一方面耐心做农民工的思想工作允许宽限王某一个月。在王某找到买主后,法院即通知购买方先将购货款钱交到法院后再办理其他事项,保证了30万货款及时发放到了75名农民工手中。至此,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类似这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的案,他难以数清办了多少。

与时俱进化舆情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一方面法院受理的案件出现新特点,另一方面法院外部的司法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进入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形成不必要的舆情危机,对法院正常工作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为此,赵建军首先精益求精办好每一个案件,然后与时俱进做好案件的舆情防范工作,对可能出现舆情风险的案件,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近年来累计妥善处理此类案件22件。

2018年4月25日,赵建军受理了姚某申请执行土地补偿款案件后,他从姚某执行申请书的字里行间,敏感意识到该案有可能是涉众案件,遂于收到申请执行书当日约谈了申请人姚某。姚某反映,类案还有21件,由于土地征收补偿款问题从2012年至今一直未得到处理,相关人员已数次到区政府信访局等部门反映,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仍得不到妥善处理的话,会采取集体上访的过激办法。土地征收过程的补偿款分配,事关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对该类型纠纷如果处置不当,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舆情爆发的时间短、扩散快、破坏力大,一旦产生“蝴蝶效应”,负面效应将非常大。赵建军在接谈姚某之后,迅速将该案作为重大事项报告给院长,院长高度重视这一可能触发舆情危机的案件,当即以重大敏感事件向区党委政法委作了汇报,同时召集执行局分管领导及干警对该批案件的处置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要强化大局意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通过政法委协调,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支持,放低身段,主动、积极疏导申请人的焦灼情绪,并严格执法。

2018年5月4日,赵建军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请表、廉政监督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以须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为由拒收,执行干警依法留置送达。2018年5月7日,经被执行人住所地乡政府协调,赵建军依法通知申请人姚某等22人到其住所地乡政府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充分让申请人倾诉诉求,宣泄释放情绪。同时,与申请人驻地乡政府共同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讲明政策,消除申请人心结,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不散布不当言论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在赵建军和执行小组及驻地乡政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疏导后,各申请人明确表态,要依法维权。舆情风险初步得到遏制。

郊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姚某等22人申请执行案件的进展,随时跟进、指导、督办。2018年5月12日,院长要求赵建军趁热打铁,进一步做被执行人的调解工作。赵建军在几经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深入浅出的沟通后,其仍以村民思想工作难做为由,不予配合执行。在院长的支持下,赵建军向申请人驻地乡政府通报调解结果,请求其配合法院做好申请人所在村其他村民的舆情风险工作,同时,对该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18年5月16日、21日,赵建军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予以扣划,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