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司法局积极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把坚持依法治国的理念贯穿到实际工作当中,不断创新发展,做实做好司法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也涌现了这样一批先进模范带头人。正是他们不忘初心,勇立潮头,敢于担当,不畏艰险,不怕吃苦、以苦为乐、争做时代先锋,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而谱写了感人的华丽篇章。
平定县司法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石成秀就是这样一位先锋模范。他始终怀着一颗对群众调解工作的挚爱之心,以调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安居为己任,设身处地为群众的切身利益着想,不怕困难,不惧邪恶,勇于担当作为。他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把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调解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多年的基层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调处矛盾纠纷百余件,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的新形势、新特点,面对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调解服务的新期待,石成秀积极学习“枫桥经验”的内涵,以创新调解工作为出发点,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五心”调解法:热心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群众反应诉求、细心发现问题要点、诚心为民解除烦忧、用爱心让群众服理讲法,调出了一片人间真情。
2018年8月,在平定天河物流园的修建过程中,高某家祖坟被损坏。之后,高家兄妹多次与修建方协商未果,双方争执不下,互不相让,矛盾进一步升级,随后高家兄妹进行上访,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县委、县政府和县局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这项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他肩上。他了解案情后,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查勘现场,经过和双方多次沟通,多次组织协调商议,从个人感情上、公序良俗的道理上、法律层面上三方面结合轮番说服教育,经过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成功调处此案,使高家兄妹得到应有的赔偿,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年12月3日,石成秀接到一起关于劳动权益上访案:1986年当事人王女士参加工作时为计生助理员,2001年由于撤乡并镇竞争上岗时未入额,待分流,后发病至今。王女士要求原工作单位给予解决劳动权益问题。对案件详情进行梳理后,了解到王女士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不能前来调解,石成秀和其他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当事人家里。石成秀积极正面引导王女士,合理运用情绪疗法,树立正确的理念和对客观情况的正确分析,并把当事另一方意见和解决办法与王女士讲明,在他的循循善诱下,调解终于成功。回想起王女士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在回去的路上他兴奋地同随行的同事说:“用亲情去调和、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去做脸面,才能将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看着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的时候就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石成秀就是这样一位以工作为快乐的人。他不仅在调解方法上下功夫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疑难问题,还始终努力带领其他调解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重视预防工作。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坚持调防结合,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他经常带队走进全县乡镇进行督导矛盾纠纷工作,定期到百姓中走访了解社情民意,确保大事小情能够及时掌握,及时解决,在田间地头、百姓家里、乡间小路经常能看到他熟悉的身影。
作为一名党员,石成秀始终廉洁自律,坚持以政策为导向、法律为准绳,敢于担当务实求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百姓所想,急群众所急;坚持在工作中公正无私,公开透明,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塑造了新时代人民调解员的光辉形象。
石成秀足迹遍布全县10个乡镇300多个村落,有效防止和化解民转刑案件150余起、上访案件6起,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务实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工作业绩,多次受到领导肯定、群众好评。他连续多年受到上级表彰,先后获得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先进个人、平定县委政法委优秀人民调解员、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司法部“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