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沟通的桥梁,但双方当事人都“听不见、道不出”,庭审该如何进行?近日,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通过一场特殊的“无声”庭审,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被告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子。今年2月,原告以双方婚后生活不和睦、经常吵闹等为由,向阳泉矿区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后,该院采取邮寄专递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但邮件被退回。后工作人员在上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士,无法正常沟通。面对这种特殊情况,法官助理通过微信与双方当事人建立联系。经沟通了解,得知被告长期在外地,希望通过在线诉讼方式参与庭审。
承办法官在获知相关情况后高度重视,为确保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得以准确传达,让当事人“说”得清楚、“听”得明白,决定邀请阳泉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手语翻译协助庭审沟通,以充分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利。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取原告线下、被告线上的方式进行庭审。
庭审通过“多元调解”平台进行,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原、被告的理解和表达能力,特意放慢庭审节奏,并围绕双方感情状况、子女抚养核心诉求,有序开展法庭调查等环节。手语老师则将法官询问内容通过手势、口型准确传达给当事人,同时也将当事人通过手语及肢体传递的想法和意见在庭审中予以充分表达。其间,原告一度因抚养费争议情绪激动,经过法官和手语老师的共同劝导和安抚,原告逐渐冷静。最终,双方当庭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山西法治报